这已经是最后一期了哦!

我知道了

2024年05月30日

上一期 下一期
第二版:综合
2024年05月30日

宝应县城市管理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7日至9月2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宝应县城市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11月14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城市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巡察反馈以来,县城管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认真履行整改责任,严格按照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坚持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突出重点、逐项整改。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巡察整改。2023年11月16日,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范敬春同志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基层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整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保障。

(二)强化责任落实,细化整改任务。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委书记、局长范敬春同志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主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审核巡察整改中的各类事项,专门召开会议对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协调、督促。按照巡察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14大项44个具体问题逐个落实责任,明确整改措施、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限定整改时限。

(三)深挖问题根源,确保整改实效。局党委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剖析根源,修订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重点加强项目、财务、行政执法、干部作风监督管理,严明党规党纪,着力建章立制,切实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截至目前,44个反馈问题,已整改到位43个,按计划持续推进1个,整改完成率98%,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主要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工作重要论述不深入,贯彻城市管理新要求缺乏系统思考。

1.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有落差问题。

(1)关于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细研不够,对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思考不多、宣传不够问题。

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局领导班子形成高质量调研文章4篇,把学习成果不断转化为工作成效,有力推动城市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局党委制定2024年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下属2个党总支、9个党支部同步制定2024年理论学习计划,明确学习方式、学习时间、学习要求等内容。

(2)关于《宝应县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制和适用细则》出台时间较扬州市延迟近一年问题。

《扬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细则》《扬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已于2024年5月6日印发,我局及时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权力清单调整事项,制定《宝应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细则》《宝应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并于5月10日印发。

2.关于城市管理缺乏“绣花”功夫问题。

(1)关于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等重要讲话精神不深不实,城市管理中薄弱环节较多问题。

进一步转变观念,突破原有的经验主义束缚,不断创新城市管理工作模式。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学习借鉴其他先进地区垃圾分类好的做法,加以融合,推动我县城市管理的高质量发展。

(2)关于城区非机动车停车位划定不合理,整治共享单车违规停放举措不够问题。

针对非机动车停车位规划不合理情况,遵循“应划尽划,规范有序”的原则,在学校、农贸市场周边等人员密集区域施划、增设停车泊位,并对原有不合理标线进行清除或重新划线。制定考核评分标准,对城区共享电单车运营服务单位进行考核,对管理不规范的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及时约谈负责人,并暂扣违规停放车辆。

(3)关于城区部分垃圾收集设施区域内脏污乱现象突出;京华国际、国泰华苑等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站运行不正常,世纪园等小区垃圾房建设不达标且未实质运行,全县垃圾分类仍处于“口头分类、行动归类”状况问题。

针对城区部分垃圾收集设施区域内脏污乱现象突出问题,要求保洁员每天对垃圾收集设施周边进行保洁,确保垃圾收集设施周边环境良好。针对京华国际、国泰华苑等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站运行不正常问题,对服务单位服务质量进行了常态化督查和考核,并将督查结果与服务费用挂钩,强化责任传导。针对世纪园等小区垃圾房建设不达标且未实质运行问题,将严格对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进行验收。针对“口头分类、行动归类”问题,广泛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进小区、进村居等宣传活动,提升居民对于垃圾分类的参与率。

3.关于上级指出问题整改不够主动有力问题。

运西垃圾填埋场规范封场项目于2022年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23年1月4日通过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销号;2023年7月21日完成竣工验收;2023年10月10日通过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市级核查验收,2023年11月22日-28日在县政府网站公示整改情况,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公示结果已报市督改办。2023年11月14日排污许可证已办理完毕。

4.关于服务发展大局、优化营商环境举措不多问题。

2024年1月18日上午,我局召开年度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工作会议,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细化责任分工。自巡察整改以来,在行政审批方面:城管窗口共计受理行政审批事项33件,“一件事”线上办理205件,按相关规定对企业实施减免32件。在市容整治方面:重点城区主次干道开展马路市场、出店经营、杂物乱堆乱放、不履行市容环卫责任等拉网式集中整治18次,市容秩序明显改善。在文明执法方面:设置邻里中心、吾悦广场2个夜市疏导点,最大限度引导零散、无序的流动摊点“退路入市”,有效破解城市管理难题。

(二)城市管理统筹谋划意识不强,主动履职不到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措施不实、效果不佳。

1.关于“双城”创建劲头未能常态长效问题。

(1)关于嘉得禾、时代广场等部分区域因垃圾清运不及时、不到位,在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县城创建验收时被通报问题。

2023年10月份起,陆续投入使用电动垃圾清运车辆80辆,每日固定清运频次,确保嘉得禾、时代广场两个区域垃圾及时清运。对市场化服务公司、环卫处南北所垃圾清运工作强化日常督查,每日对垃圾清运工作开展巡查,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目前,嘉得禾、时代广场等部分区域垃圾清运不及时、不到位的现象得到改善,城市环境得到明显改观。

(2)关于城区马路市场、流动摊点缺乏长效整治机制,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问题未得到根治问题。

针对性制定马路市场、占道经营整治方案,落实常态管理机制。组织执法力量错时管理,联合东升社区、世纪园社区、泰山东村社区等开展马路市场、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整治行动,强化非机动车辆管理,全力改善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秩序。

2.关于“三清三拆”相关专项行动不够圆满问题。

针对“清桶”的有关问题,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支持配合“清桶”工作,根据实际情况,优化点位5个。针对机械投入不足问题,先后购置人力保洁车81辆、快速保洁车50辆、电动垃圾清运车80辆、对接式垃圾转运车1辆,租赁洗扫车3辆、深度保洁车2辆,城区环卫机械化保洁水平明显提升,环境卫生保洁质量明显改善。

3.关于“大城管”机制不完善、运行不畅通问题。

2024年4月19日,印发《关于调整宝应县城市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同步成立违法建设工作专班,并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纳入成员单位,统筹做好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同时,制定《违法建设巡查工作制度》《控制新增违法建设实施方案》《关于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实施方案》,划分区域责任,执行网格化管理,新增违法建设得到有效遏制。

4.关于重点项目、工程实施进度不理想问题。

(1)关于智慧城管建设滞后问题。

2023年12月13日、12月21日,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队赴“智慧城管”项目建设较好的扬州、沭阳等周边县市学习考察,学习借鉴好的做法及经验,并根据外出调研情况,结合我县实际,优化《宝应县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目前该方案已提交县政府。

(2)关于环卫综合体项目研而不定,推进缓慢。城南新城、苏中路等区域公厕设置布局不够合理、缺少科学规划;走访的10座公厕发现存在房顶漏水、地面渗水、外部积水、未增设无障碍厕位等问题。

环卫综合体项目已纳入2024年县委扩大会、县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该项目已完成方案设计,具体由宜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目前,已在苏中路宝胜桥西北角建设装配式公厕1座。同时,今年将在城南新城新建公厕5座,方便居民如厕需求。对走访发现的10座公厕存在的问题,安排专人进行系统排查整改,目前问题的整改率达到100%。此外,已对部分公厕基础设施按照创建标准进行完善。

5.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能力不强。

(1)关于2020年发现的叶挺路、苏中中路两侧建筑物外墙空调罩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问题。

2024年1月30日,经我局多次督促,县工信局已自行拆除该单位近20个存在安全隐患的外墙空调罩。此外,叶挺路、苏中中路两侧建筑物外墙空调罩已纳入2024年县民生实事项目,将在今年全面整改到位。

(2)关于泰山桥、白田、南园3座垃圾中转站8组设备安全隐患问题未得到解决。环卫工作人员安全责任意识普遍欠缺问题。

城区三个中转站的维修和改造项目已于2024年1月竣工并投入使用,安全隐患得到解决。针对环卫工作人员安全责任意识普遍欠缺,安全事故频繁发生的问题,加强环卫处职工的安全意识教育,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安全工作承诺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目前,全系统安全责任事故与往年相比大幅下降。

(三)意识形态工作和统战工作思想重视不够,责任未压实。

1.关于县城管局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研究谋划部署不多问题。

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委中心组学习,纳入对各基层党总支、党支部的考核范围,定期召开1次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做好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的分析研判和有效应对。发挥新媒体作用,开展意识形态宣传工作,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2.关于对统战工作重视和支持力度不够问题。

调整局统战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统战工作责任,将统战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纳入对各基层党总支、党支部的考核范围,定期召开统战工作会议,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统战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学习。

(四)行政执法专业化程度不高。

1.关于出现案件败诉情况问题。

开展宝应县城市管理领域执法人员培训班,增强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提高运用法治思维与方式解决矛盾的能力。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进一步规范使用行政文书如告知书、勘验笔录、询问笔录、送达回证等记录具体行政行为程序的书面材料。

(五)聚焦人民群众需求的服务意识不强。

1.关于城市违建查处不及时问题。

御景豪庭小区22号楼门市的地下室违建已经拆除。8处临时广告已全部整改完毕。按照《宝应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协助桃园、泰山东村等社区对各类乱搭乱建进行了拆除,累计拆除面积达2.2万平方米。

2.关于占道经营整治缺力度问题。

关于占道经营和未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的问题,实行错时管理,增加早晚班,实现全时段长效管理,对占道经营户进行劝离,严管占道经营。关于桃园小学等学校周边食品摊贩占道经营的问题,继续加大整治力度,持续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秩序整治,杜绝乱摆乱放、占道经营现象。

3.关于渣土公司监管存盲区问题。

2024年2月,我局渣土管理大队对7家渣土运输公司实际控制人进行约谈,了解现阶段公司经营情况,并形成约谈记录。2024年3月7日,我局渣土大队联合公安交警大队召开了全县渣土运输公司监管工作会议。会上,局分管领导对各家公司法人委托管理协议的续签等工作提出了整改意见和要求。目前,委托管理协议已全部签订到位。

(六)关于临时疏导点管理模式需完善问题。

关于莲花路菜场收费不规范的问题,责令莲花路疏导点托管服务方宝应县安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取消每年递增8%摊位费租金,按照2023年度摊位费租金减少10%收取摊位费,上述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关于世纪园西侧疏导点租金问题,经我局多次与宝应华美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追缴,2024年4月1日该笔租金已缴纳完毕。

(七)制度建设有漏洞,内部管理流于形式。

1.关于制度制定不完善问题。

(1)关于县城管局除了财务管理制度,其他内部管理制度缺少正式有效的规定问题。

2023年8月24日,我局正式出台了内部管理制度,并以文件形式下发,该制度明确了信访投诉办理、工作纪律、值班值守、请销假、会议、印章管理、财务管理、接待、局机关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固定资产、公文处理、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相关工作要求。

(2)关于环卫处相关制度已不适应现时需要问题。

2023年12月16日,环卫处修订完善了《物品采购管理制度》《车辆维修管理制度》,并组织人员进行了系统学习,要求所有人员严格执行,贯彻落实。

2.关于考核管理有缺失问题。

针对协管员队伍管理存在的问题,印发《宝应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协管员队伍管理考核办法》,并常态化对上下班考勤、在岗缺岗、履职尽职、装备管理等开展了日常考核,对相关人员实施考核扣分。目前,协管员队伍管理逐步得到规范。

(八)工作作风不严不实,财务管理不够规范。

1.关于会计基础工作不实问题。

加强财会人员业务学习,提升综合素质能力。严格规范报支行为,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票据,一律不予报支。临时用工人员,工资结算一律采取银行卡结算,严禁发放现金、代领现象。环卫处出台了《物品采购管理制度》《车辆维修管理制度》等制度,按程序规范采购,严格执行财务工作制度。

(九)重点领域监管缺位,存在重大廉政风险。

1.关于收费不足额,未能应收尽收问题。

健全一户一档台账资料。目前,一户一档台账资料已基本建成。对私自截留垃圾处理费的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进行整改,现收取垃圾处理费时发放《江苏省通用电子缴纳通知书》,通知书上标有江苏省财政局非税收专户统一二维码。

2.关于车辆保险、检测和油料管理不到位问题。

按照政府采购相关工作要求,目前城管系统所有机动车辆均在“苏采云”系统统一购买车辆保险服务。相关车辆检测采取公开询价方式,确定检测单位,并实行“一车一票”报账,杜绝“一车多检”现象。车辆油料严格实行“一车一卡”制度,日常加油、费用报销、油料充值等相关台账安排专人进行管理。

3.关于工程招投标不规范问题。

(1)关于县城管局较多工程以邀请招标为主,存在围标串标嫌疑问题。

加强对政府采购等相关招标业务法律法规的学习,要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严格对照招标程序执行,加强相关业务学习,坚持公平公正,保证招标全程规范。

(2)关于有的工程施工单位无资质,运西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无审计,质量保证金制度执行不到位。半数路段环卫一体化外包服务存在借用资质或转包问题。

加强对各类工程施工单位资质审核,加强对各类服务项目、工程建设项目资质审核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履约管理。运西垃圾填埋场工程审计工作已完成。江苏瑞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荣获2021年度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根据扬府发〔2016〕28号文的文件精神,对荣获市委或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可暂缓缴纳招标投标保证金。关于外包问题,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对环卫一体化公司进行管理及考核,严禁违规转包,各中标单位已出具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

4.关于出入库手续形同虚设问题。

进一步完善了环卫处物品采购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出入库台账登记,入库物品第一时间登记,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领取,台账以实记实,杜绝出入库数量不符现象,安排专人进行仓库及台账管理。制定出台《宝应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暂存仓库管理制度》,出入库时间、入库人员、入库物品等相关信息都需登记在册,同时填报扣押物品发还审批表交予执法大队负责人签字,确认无误后发还当事人,严格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十)城市管理队伍建设推进不力。

1.关于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有偏差问题。

2023年12月18日,我局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局班子成员对标对表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结合分管工作明确责任目标、细化措施内容,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职责。

2.关于部分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意识不强问题。

(1)关于部分党员缺乏敢闯敢试的锐气、大胆负责的勇气和啃“硬骨头”的胆气问题。

2023年9月份以来,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加强主题教育与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统筹,补弱固强,发力攻坚,围绕民生实事排查存在问题18条,目前已全部整改销号。2024年1月下旬,分别召开了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通过查找短板、深入剖析、明确方向,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2)关于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偷倒乱倒等方面行政处罚力度不大,遇到“钉子户”“老大难”有恐惧畏难心理,润扬花园沿街店铺垃圾处理等费用因店家集体拒缴一直未收到位问题。

安排专人定点值守,及时制止、查处偷倒乱倒违法行为,对拒不缴纳的依法介入查处。2024年春节后,上门对润扬花园沿街34户拒绝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门市房进行劝导和宣传。召开会议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增强担当意识与责任意识。

3.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2024年1月22日,局党委完善了《宝应县城市管理局“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规范“三重一大”议事程序,强化“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明确“一事一议”议事原则,主要负责人不先发表倾向性意见,待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后末位表态。

(十一)干部人事工作不规范不严肃。

1.关于干部梯队培养不合理问题。

2023年度,已提拔任用11名年轻干部,其中35周岁以下6人,30周岁以下5人,进一步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按照“20字”好干部标准,积极向县委组织部推荐年轻干部6人,其中35周岁以下3人,30周岁以下3人。

2.关于人员借用缺少规范管理问题。

县委巡察后,局机关、各基层单位未出现新的人员借用现象。为加强我局人员借用管理,规范人员借用程序,2024年1月23日局党委出台《宝应县城市管理局人员借用管理办法》,严格规范人员调动程序,确保局队及下属单位工作正常运转,提高全局整体工作效能。

(十二)党组织政治引领和组织力有所弱化。

1.关于党建工作力度不够问题。

制订局党建(组织)工作要点,强化政治引领,落实党建责任,进一步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定期召开党建专题工作会议,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将党建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重点,定期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指导督查,深化党建工作考评结果的综合运用。

2.关于基层党组织运行不正常问题。

强化党建督查考核,把各党总支、党支部工作纳入基层单位年度工作目标,把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规范执行情况作为督查考核重点内容之一,对执行不严、落实不力、记载不清的限期整改,确保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规范到位、执行到位。

3.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对领导班子、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梳理汇总分析,为查摆问题打好基础。本着“坚持原则、帮助提高”的原则,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修订完善谈心谈话制度, 把谈心谈话融入干部日常管理中,并形成长效机制。

(十三)部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1.关于2018年县委巡察反馈的“马路市场、违章搭建等问题未得到有效遏制”问题。

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做好历史积存违建处置工作,结合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协助各属地社区开展违建拆除行动,有效解决了一大批历史积存问题。制定《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于2024年1月起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马路市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2.关于部分车辆产权单位与使用单位不一致问题。

局机关进一步对车辆产权进行梳理,并将相关车辆移交给产权单位。

(十四)关于纪律检查建议整改敷衍问题。

完善《宝应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协管员队伍管理考核办法》,对协管员队容队纪、考勤管理、装备管理、业务工作进行考核。完善《宝应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例会制度》,明确会议记录要求,丰富工作例会会议内容,及时传达上级文件及有关指示精神。

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一)工作作风不严不实,财务管理不够规范。

1.关于应收应付往来清理不及时问题。

关于住建部门欠款问题,2024年3月6日,局分管领导赴住建局进行了沟通协调,递送了催款函,要求其尽快还款。关于环卫处向执法大队借款问题,2023年12月27日环卫处借款已还款到位。针对局办公楼应付款的问题,局分管领导赴住建局进行了沟通协调,下一步将邀请财政局、住建局共同商谈,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核销该笔往来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从目前的整改情况来看,整改工作已经产生了积极影响,对推进城管工作起到了巨大作用。但是,这些成果只是阶段性的,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常抓不懈、综合治理。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巩固整改成效,把整改工作引向深入。

一是持续抓好“两个责任”落实。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强化各科室(中心)、中队、基层单位的责任制落实,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是持续抓好制度体系建设。完善局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内部管理机制,树立制度的权威,增强干部的制度意识,加大已制定制度的执行力度,使制度体系日渐完备,真正实现制度管权、制度管人和制度管事,扎紧笼子。

三是持续抓好干部队伍建设。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不断强化干部的政治意识、规矩意识,不断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树立亲民务实的机关形象,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城市管理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4-88993922;电子邮箱bycsglj@163.com。

中共宝应县城市管理局委员会

2024年5月7日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导致部分功能不能正常使用。
建议使用 IE9及以上版本,或 Firefox ChromeOpera等浏览器。谢谢!
现在升级 稍后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