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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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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版:检察
2023年12月06日

七旬老人非法捕鱼 检察院酌情依法不起诉

因15公斤“湖鲜”险些站上被告席,近日,两位老人向前来回访的检察官连声道谢,提及数月前的经历,仍觉得心惊:“我们捕了一辈子的鱼,没想过自己的行为居然是犯罪,要不是检察院给我们机会,可就出大事了。这次我们肯定吸取教训,再也不犯糊涂了。”

董某某和徐某某今年已经70多岁了,他们长期生活在住家船上,没有稳定的收入,常年靠打鱼为生。2022年9月,为挣钱补贴家用,二人在明知宝应湖保护区水域系全年禁捕的情况下,仍购买禁用渔具丝网进行非法捕捞,而为了躲避执法检查,他们还特意选择在凌晨前往保护区收网。结果,二人被执法人员当场抓获,经检查,二人利用禁渔工具,非法捕捞渔获物15公斤。

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县公安部门将案件移送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人综合全案证据之后,认为二人的行为确实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但是,两位老人年龄已经大了,而在讯问过程中,承办人也了解到两位老人是因为对法律存在认知错误,才抱有侥幸心理进入保护区捕鱼。考虑到二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法定及酌定量刑情节,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日前,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听证会,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听证员一致认为,对两位涉嫌犯罪的老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能够彰显司法温情,通过教育训诫也能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像两位老人这样,对非法捕捞的危害认识不清,抱着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渔猎’思想,在如今法治社会是行不通的。”该案承办检察官提醒,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禁渔”不仅仅只是保护鱼,而是为了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子孙后代的生活环境。“12月份即将进入高宝邵伯湖禁渔期,广大市民要提高认识,自觉遵守禁渔规定,共同保护水生生态系统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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