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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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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版:综合
2022年06月23日

县委政法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7日至5月2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委政法委开展了巡察,2021年7月12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此次巡察,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共指出县委政法委4项23个问题。县委政法委高度重视,积极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认真研究部署、狠抓落实,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党史学习教育和“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全面落实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巡察反馈会后,根据整改要求,县委政法委成立了由委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2021年7月16日,县委政法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工作部署会,对照反馈意见,逐项逐条梳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同时,将问题任务分解到每一位班子成员、责任科室和具体人员,为整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坚持对标对表,全面推进整改。2021年7月30日,县委政法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根据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剖析问题成因,深挖思想根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凝聚抓整改的思想共识。7月31日,印发《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委政法委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将巡察反馈意见细化分解成59条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期限,对整改任务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三)建立长效机制,深化成果运用。县委政法委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进一步推动工作的有力抓手,强化治建并举,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统筹“当下治”与“长久立”,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切实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展现政法为民的实际行动。

截至2022年2月底,巡察组反馈的4项23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巩固成效。整改期间,已经建立、完善规章制度6项。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牵头统筹政法系统重点工作不够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尚有差距方面

1、关于“班子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全年召开委党支部支委会12次,集中学习21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以及视察江苏、视察扬州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二是坚持创新担当主动作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全年召开领导班子会议12次,积极谋划研究网格化社会治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等重点工作。2021年7月扬州疫情发生后,委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第一时间冲到一线,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先后牵头承担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稳控和应急处置组、农村和社区防控组职责,网格化中心和委机关全力做好各类视频点调服务保障、国内境外来宝返宝人员排查等工作。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2021年9月29日,召开支委会研究制定了《领导班子决策议事规则》,坚持充分集中讨论,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做到充分商议、集体决策。同时,办公室规范做好相关记录,建好台账。2021年10月25日,组织全委同志学习《宝应县“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和本委《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执行“三重一大”决策事项。

2、关于“统筹协调全县政法工作不够全面”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全县政法工作的领导。强化县委政法委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职能,指导、支持、督促县政法各单位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健全完善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2021年组织政治轮训2次,指导政法各单位分批分层开展轮训33场次,参训干警达3000余人次。多次组织网格化社会治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平安建设等督察检查,2021年7月1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情况和县政法各单位“七查”发现问题、整改等情况进行通报。印发《全县政法宣传舆论工作考评方案》,常态化督促政法各单位报送政法宣传信息和工作动态信息。二是充分发挥涉法涉诉中心职能。加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交办、督办、会办工作力度,对2018年以来中心受理登记的案件,进行拉网式“回头看”。充分发挥政法委牵头作用,2021年以来牵头召开督办交办会议22次,联合信访部门开展风险隐患化解攻坚行动,化解风险隐患67件,2021年中心受理的28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全部办结。三是营造优良营商法治环境。持续推进政法系统营造优良营商环境八项措施,依法维护涉企合法权益,办理各类涉企案件19起。健全完善多元化的涉企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加强与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公证机构、调解组织等的协调配合,加大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力度。2021年化解涉企劳资、医疗、环境等突出矛盾纠纷共11起。四是加强县法学会建设。健全完善法学会工作机制,推进县法学会规范化运行。在县行政中心挂牌成立县法学会会员之家,指导县法院氾水人民法庭建成法治实务基地。组织会员参加第十八届长三角法学论坛,推荐上报调研文章1篇,并开展法学优秀课题研讨交流。截止2022年2月底,县法学会团体会员增至8个,个人会员增至287人。

3、 关于“推进平安建设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成立县委平安宝应建设领导小组,健全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县扫黑办工作专班实体化运作, 制定《宝应县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实施意见》,常态化打击涉黑涉恶犯罪,2021年下半年群众安全感提升至99.17%,网格服务满意率提升至99.48%。二是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社会治理。持续深化“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建立微网格工作体系。提请县委、县政府专题研究主城区网格员专职化、12345政务热线转隶等工作,加快整合推进城区网格员专职化。将874个综合网格和53个专属网格调整细分为4905个综合微网格和284个专属微网格。强化城区和农村网格员、微网格联络员业务培训,2021年县镇两级指挥中心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60余场次,培训人员达4000多人次。三是深化“雪亮工程”建设。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需要,2021年新增人脸识别系统182个、高清探头401个、智能卡点(微卡口)85个。县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进一步融合县综治中心、维稳合成中心、12345公共服务热线和数字化城管职能, 4000多个公共视频监控全部接入县指挥中心平台。积极推进镇(区)、村(社区)一体化智慧安防体系建设,建成智安小区4个。四是推动巡防工作高质运行。加强城区巡防力量配备,2021年下半年,推动安宜镇、县公安局联合新招30名巡防队员,融合组建主城区巡防队伍,全县城乡每天白天及晚上70多个巡逻组300多名专职巡防队员开展巡防。通过“巡务通”对巡防队员巡防情况每日进行督促检查、考评通报,群众见警率不断提升,群众夜间出行安全感提升至97.92%。

(二)学习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工作不够深入,党建基础工作仍较薄弱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推动实际工作成效不够”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把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党史学习教育和县委巡察整改有机结合,做到以学促查、以学促改、边学边改。7月30日,召开党支部支委会,对党支部学习计划和内容进一步研究完善。组织全县政法干警分层开展政治轮训,参观红色教育基地17场次,印发学习资料1700多本,2021年委机关共组织专题集中学习21次。二是积极推动政法业务工作。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攻坚行动,一批信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深化政法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入贯彻落实政法系统营造优良营商环境八项措施,组织“三官一律”人员挂钩联系企业,开展法治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涉企案件“挂案”清理等专项行动,依法维护涉企合法权益。三是注重转化各项调研成果。组织开展网格化社会治理、平安建设等工作调研8次,《加快构建县域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格局》在《扬州通讯》发表,《“四化”融合赋能高质量网格化社会治理》被《宝应通讯》评为优秀稿件,制定出台《宝应县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奖励办法(试行)》《关于深入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宝应建设的实施意见》,全力推进网格化、平安建设等工作。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文件,制定领导班子学习计划,明确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2021年9月29日,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相关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二是落实工作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绩效管理和年度述职,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并纳入每季度对工作人员过程性考核。对镇(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工作加强政治安全、反邪教、舆论宣传引导等意识形态工作的考核。三是增强工作能力。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及时关停委机关门户网站、宝应平安法治在线微信公众号。强化对政法系统新媒体的牵头管理,增强新媒体舆论应对能力,在政法单位新媒体开辟“宪法宣传周”“党史百年天天读”“党史上的今天”“以案普法”等专栏。

3、关于“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专题研究部署。在2021年7月30日的委党支部支委会上专题研究政法系统及委机关党建工作,部署政法系统党建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大力提升全县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工作质量的若干意见》。2021年下半年召开3次支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在平安建设、社会治理等业务工作中融合推进党建工作。二是加强督促检查。督促政法各单位研究制定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持续整改方案,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省指导组反馈意见持续落实整改。2021年组织政法队伍建设、党建等工作督查4次,下发通报8份,政法各单位针对通报问题全部落实整改措施。三是创新开展工作。联合组织部门优化《宝应县网格党建引领机制实施意见(试行)》,对综合微网格、专属微网格进行细化调整,督促各镇(区)结合原党支部党小组对网格党小组进行优化调整。积极申报党建工作“书记项目”,以网格化为抓手,建成33个红色网格驿站。

4、关于“组织生活规范性不够”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结合“党员统一活动日”,每月召开支委会研究党建具体工作。2021年10月25日,召开支委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压实各支部委员工作职责。2021年以来,召开党员大会5次,支委会12次。委机关党支部书记带头为机关全体党员讲《铭记党史 永葆初心》专题党课。二是丰富组织活动形式。开展多形式学习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开展“毅行”、结对社区志愿服务等活动,2021年组织专题学习报告会2次,现场警示教育2次,集中观看廉政教育视频5次。2021年10月14日,组织退休党员开展专题活动,重新核算退休党员党费缴纳标准。8名退休党员已全部规范缴纳党费。三是提升组织生活质量。2021年7月15日和7月30日,分别组织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对照会议主题和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会上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实事求是,不避重就轻,达到了“红脸、出汗、排毒”的效果。明确专人负责党建日常工作,规范做好各项会议记录和相关材料。2021年11月30日和2021年12月30日,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按程序要求研究通过2名预备党员转正和1名积极分子入党事宜,及时记载《发展党员全程纪实材料簿》。

(三)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有差距,政法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够有力”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加大工作统筹谋划力度。2021年6月,县委政法委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对县政法单位开展队伍建设专项巡查,通过听取汇报、组织测评、个别谈话、查阅台账、走访基层单位等程序,充分了解掌握政法各单位队伍建设情况,巡查发现政法各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廉政建设、选人用人3个方面的问题38个,督促各单位根据巡查反馈意见进行了整改。二是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委机关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层层抓好任务分解,结合职责分工,在政法委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活动,常委书记与委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与中层干部、工作人员,层层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累计开展两轮48人次,确保压力传导不放松、责任落实不悬空。三是不断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制定出台《全县政法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和《关于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严禁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的意见》,组织副科职以上领导干部签订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形成落实“三个规定”的鲜明导向和强大动能。同时,为全体委机关人员开通“三个规定”专属彩铃,提升社会知晓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廉政提醒。强化治建并举,县政法各单位先后建立完善正风肃纪、执法司法制约监督、素质能力提升等制度机制89项。

2、 关于“委机关工作作风有待强化”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切实转变文风会风。坚持统筹安排会议和发文数量,每季度对会议和发文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坚持非必要的会议不开,能结合实际工作落实的文件不发,切实减轻基层负担。2021年县委政法委会议数量、规模大幅缩减,共召开综合性会议13次,比2020年减少35%,共发文67份(含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等机构和县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比2020年度减少33.66%。二是深入开展基层调研。出台《县委政法委建立基层联系点工作方案》,建立领导和党员干部常态化挂钩乡镇、联系基层网格,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和跟踪指导,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网格安全隐患排查攻坚、法治营商环境优化提升、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攻坚,关心关爱困境青少年群体等活动。三是不断加强督促检查。常态化对政法系统下沉一线、“三官一律”进社区、进网格进行督促检查和通报,确保全县931名“三官一律”人员全部加入网格工作群、下沉到网格一线,并按照工作职责开展平安建设、网格化治理等相关工作,定期开展宣传活动,对所在网格群众提供政法服务。四是切实加强制度执行。将“联镇走村入户”、“交流、点评、晒亮点”等相关工作,与委机关集体学习、“党员统一活动日”、机关月度工作例会等制度有机结合,组织开展“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喜迎建党100周年”国家安全教育日广场活动和“严防电信网络诈骗,共建共享平安宝应”进社区等联镇走村系列活动,坚持每月召开工作例会,组织开展“交流、点评、晒亮点”工作体会和学习交流研讨共5次。

3、 关于“政法队伍建设亟待优化”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委机关队伍能力建设。及时考察了解有关人员,提请组织部门从政法单位和其他部门调配人员4人,充实工作力量,解决委机关和县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缺编问题。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开展“跟班先进找差距”活动,组织年轻干部跟班政法系统先进典型、业务能手学习。2021年调整提拔7名中层干部,其中90后3人、80后4人。同时,根据政法业务实际,组织开展赴先进单位业务工作调研等系列学习活动,进一步提升机关干部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的能力水平。二是加强编外人员规范管理。深入学习《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意见(试行)》,进一步严格明确编外人员的招录程序。对委机关和县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编外人员均按程序报县委编办备案,建立人事档案。三是加强全县政法队伍建设。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针对政法系统后备力量不足、结构不优等问题,统筹推进中层干部轮岗交流、优秀年轻干部选拔等工作,加快年轻干部培养。2021年全县政法系统共提拔年轻副科职干部8名,中层正职53名。获得市级以上表彰(荣誉称号)的集体9个、个人22次,涌现出以“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杨宝川、“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戚凤祥、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刘媛媛、“江苏省先进工作者”朱宇、“江苏公安百优刑警”王浩等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

4、 关于“推动从严治警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协助查处违纪违法干警。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上级交办线索和各单位查处案件进行“回头看”,督促政法各单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做好分类处理,协助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干警,及时了解掌握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情况。二是加强纪律作风督查巡查。针对政法单位有关重大事项报告不及时等问题,结合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督促各政法单位贯彻落实,每季度形成重大事项报告文件汇编目录。三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县在职在编干警600余人参加警示教育大会,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为全县政法干警作廉政教育报告。邀请专家教授开展党纪党规、“三个规定”专题培训。组织干警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蜕变与迷失》,参观县廉政教育基地谨园,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通报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用身边的“活教材”警醒“身边人”,全县政法系统累计开展警示教育21场次,教育引导全县政法干警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树牢廉洁从政意识。

(四)巡视巡察等整改工作未完全到位方面

1、关于“对县委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没有开展自查自纠,未形成整改责任清单,整改工作不够到位”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全面提高思想认识。在2021年7月30日支委会上,对县委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组织再学习,提升政治站位,逐项逐条对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及时形成整改责任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全面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二是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对照整改责任清单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按照整改措施,深入推动各项问题有效整改。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针对全县面上历次巡察发现的“风险点”“疏漏点”,举一反三,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县委政法委执行“三个规定”严禁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的意见》《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切实防范风险隐患。

2、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整改效果不够明显,需要进一步落实措施”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提升思想认识。在2021年7月16日委机关巡察整改专题工作部署会上,对委机关全体人员集中强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收官”不“收场”思想,要求全体人员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融入日常工作,常学常新、长效长存。二是落实整改举措。常态化加强理论武装,制定党支部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结合党员“统一活动日”进行集中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状,带头作出廉洁从政承诺,签订责任清单。以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切入点,深入开展网格“安全隐患”排查攻坚等专项行动,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出台《关于建立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的意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夯实整改效果。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针对县委第三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县委政法委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县委政法委将继续严格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的工作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要求,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同时,继续常抓不懈,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一)坚持不懈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将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与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结合起来,不断增强政治定力,始终拥护“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展党员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决做到政治上对标、思想上看齐、行动上跟随,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坚定不移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深刻理解和把握政法委作为政治机关的根本属性,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有机结合,坚决扛起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全面推进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政治环境。

(三)持之以恒推进巡察整改落实。集中整改转为常态整改后,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注重抓好成果巩固,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整改到位。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工作上、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纠正,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县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反映。联系地址:宝应县叶挺路351号;邮政编码:225800;联系电话:0514-88923159;电子邮箱:byjwpz7@163.com。

中共宝应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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