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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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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20日

宝应县支农惠农政策汇编

一、产业发展类

1.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

涉农支持对象:参与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工作的种植户、家庭农场、合作社、专业化服务组织、农业产业园区、粮食加工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

具体政策:技术能力强、生产积极性高的优质粮食种植大户,或进行订单生产、产加销一体、品牌营销的新型经营主体。具体申报参照当年发布的申报通知。(支持方式:竞争立项,择优扶持)。

宝应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杨呈芹

联系电话:13852180070

2. 特色渔业示范基地建设

涉农支持对象:池塘养殖、工厂化养殖企业或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合作社

具体政策:养殖区域位于养殖区、限养区内;连片池塘面积100亩以上或工厂化养殖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等。申报成功后,对已建成的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原则给予补助,补助金额30万元左右/个。具体政策参照当年发布的申报指南。(支持方式:竞争立项,择优扶持)

宝应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张日喜

联系电话:13952739988

3.保障优质畜禽产品供给

涉农支持对象:规模畜禽养殖场

具体政策:支持规模养殖场完善动物防疫条件、更新养殖设施设备、扩大养殖规模。规模畜禽养殖场具有土地经营权,土地用途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不在县划定的畜禽禁养区,并已在农业农村部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备案。具体政策参照当年发布的申报指南。(支持方式:竞争立项,择优扶持)

宝应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梁永晔

联系电话:13773336382

4.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

涉农支持对象:农机户、种粮户、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涉农企业、农业园区

具体政策:支持粮食生产农机农艺融合示范点建设、智能农机示范基地建设、特色农业机械化市级示范园建设。具体政策参照当年发布的申报指南。(支持方式:竞争立项,择优扶持)

宝应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胡庆九

联系电话:13773337568

5.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涉农支持对象:家庭农场、各级示范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具体政策:列入全国农场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优先申报,同时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农产品初、精、深加工,提升农产品加工能力。具体政策参照当年发布的申报指南。(支持方式:竞争立项,择优扶持)

宝应县农业农村局

合作社联系人:柏钰铃

联系电话:18752781521

家庭农场联系人:胡爱龙

联系电话:13805255132

龙头企业联系人:相锋

联系电话:13773327528

6.绿色食品奖补

涉农支持对象: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家庭农场等,以及其他国有农场、国有林场和兵团团场等生产单位

具体政策:申请产品在《绿色食品产品标准适用目录范围》内,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环境以及投入品等均须符合绿色食品相关质量标准。每个产品奖补3万元左右。(支持方式:获证奖补)

宝应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邵耕耘

联系电话:13605256248

7.农业电商发展

涉农支持对象:从事农业电商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及返乡下乡创业人员

具体政策:支持开设线上店铺、平台系统开发、电商运营服务等,培育规模营销农业电商。具体政策参照当年发布的申报指南。(支持方式:竞争立项,择优扶持)

宝应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朱万明

联系电话:13852500108

8.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涉农支持对象:在扬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企业

具体政策:分以下四种类型精准引导、足额补助:一是支持先进制造业实施技术改造;二是支持重点产业链技术改造;三是支持智能化技术改造;四是支持其它产业技术改造。具体政策详见当年发布的申报指南。(支持方式:竞争立项,择优扶持)

宝应县工信局

联系人:李亚平

联系电话:15952794605

 

二、公共服务类

9.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

涉农支持对象:生产基地、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种植大户等

具体政策:重点选择绿色防控基础好、标准化生产程度高、规模经营比例高、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实施主体承担建设任务,为绿色防控示范区开展技术指导,每个绿色防控示范区提供10万以内的绿色防控产品。具体政策以当年发布的申报指南为准。(支持方式:竞争立项,择优扶持)

宝应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陈金宏

联系电话:13852769928

10. 畜禽养殖粪污治理

涉农支持对象:规模畜禽养殖场、区域性畜禽粪污集中收集处理中心

具体政策:支持规模畜禽养殖场、区域性畜禽粪污集中收集处理中心开展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和粪污资源化利用。具体政策参照当年发布的申报指南。(支持方式:竞争立项,择优扶持)

宝应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梁永晔

联系电话:13773336382

11.农业生态保护

涉农支持对象: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产业园区、畜禽、水产养殖企业等

具体政策: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生态循环试点建设、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等,并对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的种植户实施作业补贴。具体政策参照当年发布的申报指南。(支持方式:竞争立项,择优扶持)

宝应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姜新文

联系电话:13773336980

联系人:胡庆九

联系电话:13773337568

联系人:张日喜

联系电话:13952739988

联系人:秦文

联系电话:13852182380

12.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

具体政策:辖区内畜禽养殖场,自主选购农业农村部批准使用的疫苗,对省规定的强制免疫病种(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开展程序化免疫,应免尽免且抗体合格率达到70%。根据县出台的补助标准,按照免疫病种补助。

宝应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梁永晔

联系电话:13773336382

13.农民田间学校建设

涉农支持对象: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园区、农业企业、村集体等

具体政策:对符合“六有标准”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授予“宝应县县农民田间学校”标牌,并配备田间学校建设相关的教学设备,同时鼓励条件较好的经营主体,积极申报省市级农民田间学校。具体以当年申报通知为准。(支持方式:竞争立项,择优扶持)

宝应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夏建顺

联系电话:13852501971

14.高素质农民培育

涉农支持对象:全县农业从业人员

具体政策:县农民教育培训职能部门结合部、省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组织实施,全县60周岁以下的农业从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培训不收取费用。

宝应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夏建顺

联系电话:13852501971

15.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涉农支持对象: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具体政策: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可享受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初、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分为1000元、1500元,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补贴标准为1000元。

宝应县人社局

联系人:陈卫军 吴勇

联系电话:18752761616

13905255856

16.创业培训补贴

涉农支持对象: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并且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含毕业前两年的在校大学生)

具体政策:按照创业意识培训300元/人;创业能力培训(SYB)、网络创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1000元/人的标准免费参加创业培训。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同等级的创业培训补贴。

宝应县人社局

联系人:吴勇

联系电话:13905255856

17.一次性创业补贴

涉农支持对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两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和返乡农民工所创办的经营主体

具体政策:持《就业创业证》,参加创业培训合格,首次创业(创业者首次在扬州市区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三年以内,创业者在所创办的企业名下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可领取一次性补贴5000元。

宝应县人社局

联系人:吴勇

联系电话:13905255856

18.打造农村坚强电网

涉农支持对象:农村地区用电客户

具体政策:(1)保障供电稳定可靠。严格管控计划停电,统筹各类停电需求,避免重复和频繁停电,确保停电范围最小、停电时间最短、停电次数最少,实现城镇、农村地区年平均停电时间分别不超过5小时和11小时。(2)保障抢修主动快速。开展配变停电实时监测试点,实现低压停电主动感知,实现故障抢修效率提升。偏远乡村75分钟内到达现场。

宝应供电公司

联系人:曹宇

联系电话:13773320522

19.保障供电驻村服务

涉农支持对象:农村地区用电客户

具体政策:(1)设立农电网格和驻村服务点。一般设置在村部,实现供电服务窗口向客户现场前移。(2)预约上门服务。通过台区经理移动作业终端,实现基本办电业务一次不用跑。

宝应供电公司

联系人:曹宇

联系电话:13773320522

三、普惠补贴类

20.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涉农支持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拥有村组机动地的村组集体、国有农场和国有农牧渔良种场。(村组机动地、国有农场、国有农牧渔良种场耕地承包给经营主体种植的,签订土地流转协议的以协议明确的受益方为准)

具体政策:符合补贴范围内的农作物种植面积为计发依据,符合条件的耕地补贴120元/亩。

宝应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杨呈芹

联系电话:13852180070

21. 农业机械购置和报废更新补贴

涉农支持对象: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和报废更新农业生产所需的农机具给予的补贴

具体政策:农机补贴实施方案及标准由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并组织实施,目前依据《2021-2023年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中机具品目和额度进行分档、分类补贴,每年进行微调。补贴范围内机具补贴额一般不超过上年市场销售均价的30%。农机报废更新主要是指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等6种机具报废,给予一定补贴。具体报废条件及补贴额参照《江苏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意见》执行(苏农规〔2020〕10号)。

宝应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胡庆九

联系电话:13773337568

22. 稻谷补贴

涉农支持对象:(1)生产者补贴:稻谷实际种植者;(2)市场化收购补贴:市区范围内具有粮食收购许可证并纳入粮食部门统计范围、开展当年本地产稻谷市场化收购的企业

具体政策:依据省厅实施方案,市辖区、县(市)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补贴对象及补贴标准。

宝应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胡爱龙

联系电话:13805255132

23. 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

涉农支持对象:按照“谁还田、补给谁”的要求,直接补助到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犁耕深翻还田)作业的实际种植户

具体政策:对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的种植户实施作业补贴,具体补贴方案以各县(市、区)制定的为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文件(苏政办发〔2013〕184号)规定,宝应县按25元/亩标准测算。犁耕深翻还田作业标准为40元/亩(以县下达犁耕深翻面积任务为参照)。

宝应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胡庆九

联系电话:13773337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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