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宝应县“人才新政20条” 之 政策解读
为加快引进培养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各方面优秀人才,进一步打造更具比较优势的人才政策体系,为全县重点产业发展和“强富美高”新宝应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近日,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宝地英才集聚计划” 加快推进人才兴县战略的20条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提高政策知晓率,放大政策效应,这里,我们对《意见》进行详细解读。
▶一、人才“新政”的亮点主要在哪里?
答:《意见》主要包括人才引进、人才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保障和工作格局五个部分,从引进培养、资助激励、金融扶持等方面打出政策“组合拳”。如,针对我县企业人才紧缺问题,进一步拓展优待范围,将企业引进的大专学历人才纳入基础性人才资助范畴,同时增加购房补贴,一次性给予最高40万元购房券。又如,对高层次人才来宝创新创业的,开通绿色通道、给予项目资助、提供金融服务,对经评价能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较大贡献的顶尖人才(团队),最高可给予1000万元重点奖励扶持。此外,《意见》还涉及优秀青年人才选聘、宝应籍大学生“凤还巢”、“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政策和保障。
▶二、引进人才的定义、范围主要是哪些?
答:《意见》中提及的引进人才是指在县外工作、学习,经办理有关手续后来宝工作的各类人才。引进重点是我县“两主三重三特”产业(两主:电力装备、电子信息;三重:高端装备、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三特:有机食品、文体用品、羽绒家纺)及教育、卫生、农业等领域发展急需的人才。
▶三、青年人才来宝返宝,可获得哪些支持?
答:围绕提升城市“年轻指数”,《意见》提出实施青年人才储备计划。对我县企业全职引进的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人才或创业人才,5年内给予每月500元-5000元综合补贴。对经市、县优秀青年人才选聘,到我县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3年内给予每月1500元-3000元综合补贴。对在扬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市外高校宝应籍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来宝企业工作的,3年内给予每月500元专项补贴;非宝应籍的,3年内每年可享受2000元探亲补贴。
▶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有哪些培养政策?
答:围绕提高产业人才供给能力,《意见》启动技能人才倍增工程。支持县职教集团和重点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开设紧缺技能人才专业培训班,为企业“订单式”培养技能人才,最高给予10万元补贴。县职教集团应届毕业生留宝企业工作的,5年内给予高职毕业生每月800元、中专毕业生每月500元专项补贴。新获评省、市企业首席技师,省、市技术能手和新取得正高级职称(特级技师)、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技师的,分别给予1000元-5000元奖励。
▶五、本土人才队伍建设,还有哪些政策?
答:《意见》提出“名师”育才、技能人才倍增、行业人才提升、乡村人才开发、新生代企业家培养“五大工程”。进一步加强县级“名师工作室”建设,支持知名医疗专家、学科名师、文化名师来宝组建“专家工作室”,管理期内给予每年4万元工作经费;开展科研项目或课题攻关的,给予最高5万元资助。聚焦乡村振兴发展,对新建的省、市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给予5000元-2万元建设经费;对新建的“三带”人才示范点、产业人才馆,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乡土人才创领办现代企业或专业合作社的,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六、教育、卫生领域人才可享受哪些优待?
答:教育方面,在公办学校工作的国家级教学名师、省“苏教名家”培养对象、省特级教师、省教学名师、市特级教师、市特级班主任、市学科带头人,每年给予3000元-4万元考核奖励。对在宝工作的省特级教师,每年发放2万元服务期奖金,存入专有账户,退休时一次性领取。卫生方面,对县公立医院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主任医师)、硕士研究生(副主任医师),乡镇卫生院引进的本科毕业生,3年内给予1000元-5000元综合补贴。在管理期内的省、市基层卫生骨干人才,每年给予1万元工作津贴。对在宝工作的省市拔尖卫生人才,每年发放2万元服务期奖金,存入专有账户,退休时一次性领取。对教育、卫生领域全职引进的高层次领军人才,经评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七、人才创新创业方面,有哪些扶持政策?
答:围绕创新创业人才集聚,每年开展“宝地英才集聚计划”项目评选,给予创新创业团队最高500万元,创业领军人才30万元-150万元、创新领军人才20万元-75万元资助。获得国家、省、市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奖励的,给予1:1配套支持。高层次人才项目落户,优先列入产业、科技、人才计划,创办企业处于孵化阶段的,前3年给予最高2000平方米场地免租或减租优惠。金融方面,给予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最高300万元信用贷款,按一年期LPR利率给予部分贴息,同时鼓励风投创投机构和社会资本向种子期、初创期人才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
▶八、新的人才政策主要由哪些部门负责落实?
答:围绕全面贯彻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近期,县委专门成立中共宝应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县委组织部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委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意见》的贯彻落实。
▶九、《意见》与以往政策不一致的地方如何解决?
答:新《意见》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此前出台的相关政策与《意见》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意见》及相应实施细则为准,具体由县委人才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