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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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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05日

怀菩萨心肠 施霹雳手段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张 利

如果说,挺纪在前回归了监督执纪的“原教旨”,那么,“四种形态”要求则彰显了党管干部的“原本初”:“严管就是厚爱”,怀的是菩萨心肠,施的是霹雳手段。正因为如此,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不仅为党员干部乐于接受,而且也赢得全社会更多的广泛认同,更增强了监督执纪的亲和力、感召力和震慑力。 

“四种形态”要求不仅体现了高超的反腐败新策略,而且具有对人性洞察幽微的文化意蕴,把作为监督执纪对象的党员干部还回为一个活生生的人,给予了更多的人情关怀和人性理解。正如这个世界并不总是那样的黑白分明,作为人的党员干部没有绝对的“好同志”,也没有天生的“阶下囚”。其实,在我们每个党员干部的心中,既有廉洁的“天使”,也有腐败的“魔鬼”,在“天使”主导时,我们可能是“好同志”,而“魔鬼”横行时,我们就有可能成为“阶下囚”。当每个党员干部心中“天使”与“魔鬼”博弈较量时,最需要党组织施以援手,区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形态的监督执纪,及时增强“天使”战胜“魔鬼”的力量。因此,监督执纪怀菩萨心肠与施霹雳手段既刚柔相济,又相辅相成:不怀菩萨心肠,监督执纪可能有违初衷、失去方寸,甚至打不到狼却伤了羊;不施霹雳手段,一味乡愿,做老好人,宽容放纵,进而姑息养奸,对党员干部非但不是爱,反而是害。 

组织上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查处一个干部更不容易。“阶下囚”干部个人所付出的代价尽管高昂,但组织上的损失更为巨大。正因为如此,我们十分痛恨腐败。但是,我们痛恨腐败,更多的是痛恨腐败现象,对有这样那样腐败问题的人,而是恨其不廉,哀其不幸。正是出于这样的菩萨心肠,我们更要对形形色色的腐败现象和问题施以霹雳手段。因此,我们要准确认识“四种形态”要求的深刻内涵,菩萨心肠要以“金刚怒目”彰显,霹雳手段要有“春风化雨”功效。治未病,囊括于“全”,立足于“防”是上上策。通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健身防疫”常态化,防范问题于未然。“正歪树”,盯紧“一般多数”,立足于“抓早抓小”是中上策。必须眼睛里容不得沙子,身上容不得虱子,通过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始阶段。“治病树”,绝不姑息于“重点少数人”,立足于“救治”是中下策。通过加强权力监督制约,重处分严重违纪者,猛击一掌,当头棒喝,令其迷途知返,悬崖勒马。“拔烂树”,对“极极少数人”严惩不贷,痛下决心于“惩治”,是万不得以的下下策。必须壮士扼腕,断臂求生,刮骨疗毒,除痈去疽,通过严厉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管住大多数、保护大多数。 

“四种形态”要求体现了我们党对广大党员干部爱之深、护之切而爱之有方、管之有策,把厚爱爱到敏感处,把严管管到肯綮处。“四种形态”要求针对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实际和腐败现象和问题多发易发的特点,对症下药,辩证施治,通过纲举目张、分类施策、逐级递进、统筹推进的战略考量,使监督执纪进一步精准化、科学化、程序化。把“四种形态”要求落到实处,挺纪在前更有了得力的抓手,正风肃纪更有了底气,从严治党更有了自信,党管干部更加游刃有余,对监督执纪规律的驾驭也更加娴熟自如。 

(该文原载于《党的生活》反腐倡廉版2015年第12期“纵横说要”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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