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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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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04日
关于“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催换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及江苏省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我县已从2016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换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照时间
2016年7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止。2018年起,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未换发的营业证照不再有效。
二、换照范围
本次换照范围是指:在2015年10月1日前由我局登记,且在10月1日后未办理过变更登记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
三、申请材料
申请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备案工商联络员申请书》(网上下载或向窗口索取,贴好联络员身份证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四、办理地址
宝应县宝应大道77号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联系电话:0514-80897611。
宝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20日